作者:宋文伟 更新时间:2021-11-30 10:18: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学生会管理办法(试行)
简介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学生会成立于2014年10月,是在院党委领导下,院团委指导和帮助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组织。院学生会结合自身特点,秉承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致力提升学生文体德育素质,培养学生爱国情操,努力丰富生命学子的课余生活,于细微处关心爱护生命学子,是学院各部门与学生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服务同学成长成才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一条 为指导和规范学生会组织章程制定,推动学生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会组织制定章程,应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体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应当符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学院章程的有关要求。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办法对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学生会、班级(团支部)中担任职务的全日制学生有效,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学生机构设置
第四条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学生机构设置与关系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主要功能
第五条 主席团
(一)主席
1、1人,全面部署学生会的工作;
2、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学生会内部会议和全院班长会议;
3、统一协调各部工作,统筹规划学生会各部活动,负责学生会有关文件的修订工作;
4、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学生干部的提名任命;
6、代表学生会参加高校联席会议等学生代表会议;
7、及时传达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督促抓好落实,并及时向院党委、团委汇报工作。
(二)副主席
1、1-3人(兼系部学生会主席),协助主席完成学生会事务性工作,统筹分管部门工作;
2、负责学生会各直属、附属部门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在学生会例会时向全体参会人员汇报工作落实情况;
3、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任务,在主席不在的情况下,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能;
4、主席职务空缺时,代理主席开展工作;
5、向部长传达主席团的会议内容,督促部长完成本部门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 秘书处
(一)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
(二)负责学生会全年各项活动的档案资料备份及管理;
(三)负责各部门的活动经费审核及报销工作;
(四)负责学生会成员值班、例会等的考勤和统计工作,并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五)负责撰写每学期院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上交至团委审核;
(六)负责学生会成员日常考勤工作,并于每月末部长以上成员例会时宣读该月内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部门量化、成员考评情况及部门财务情况;
(七)负责制定学生会各部门主要策划总结类书面文件的统一模板并监督执行;
(八)负责制定电子档案制度,对学生会各部门活动书面文件进行统一电子存档和备份;
(九)负责各类学生干部的考核、评定及优秀团支部评定工作;
(十)为学院同学做好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下达工作;
(十一)负责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通知和受理证明材料的收取;
第七条 学习部
(一)与学院教务处紧密联系,负责学习委员值班、教务处通知、材料发放、信息核对等;
(二)与学校学生学习与就业指导中心合作,负责答疑、职能面对面、信息化培训等;
(三)积极开展有关文化科技学术的活动,组织同学们参观学术挑战杯和创业挑战杯,引导全院同学全面发展;
(四)负责举办优秀学子交流会、专升本交流会、辩论赛、汉字听写大赛、国学达人等学习类活动,在全院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风;
(五)组织实验室交流会,向同学们讲解实验室科研方向,鼓励并引导同学积极参加第二课堂等科研项目,并负责实验室纳新通知的下达;
(六)负责并组织学院两大心理活动的开展,培养同学们积极向上的心态;
(七)全面负责学院公共书架的管理;
(八)负责创青春、挑战杯等创新创业赛事的宣传、组织、申报工作;
(九)定期联络校内外优秀创业典型,举办创业论坛、创业沙龙等活动。
第八条 生活权益部
(一)协助学院搞好有关学生生活方面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二)做好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和最美寝室评比工作;
(三)负责检查和监督学院食堂卫生及伙食情况,对比食品价格;
(四)负责公寓文化建设及自习室的维护;
(五)协助学院举办各种宿舍文化活动。
第九条 劳动部
(一)负责晚会、运动会等活动现场的秩序维护工作;
(二)定期检查学生公寓的消防器械,学生宿舍物业服务工作;
(三)负责校园内公共区域的干净维护;
(四)协助学院举办各种教室活动。
第十条 外联部
(一)线下宣传工作:
1、负责活动条幅、展板、海报的制作与活动场地的布置;
2、为学生活动进行前期、后期的宣传工作;
3、定期举办宣传技能培训,并积极与其他学校进行沟通,做到及时学习,不断进步,提高各宣传部成员宣传工作方面的技能。
(二)线上宣传工作:
1、围绕学院“双创”的建设目标,提出学院新闻宣传的工作思路,策划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负责安排新闻事件的采访和报道,统筹协调校内媒体开展新闻采访及舆论引导工作;
3、制定学院新闻采写、报送和发布制度,形成规范畅通的信息传播渠道,提高信息传播和新闻宣传的工作效率;
4、积极探索和开发新闻宣传的新媒体和新手段,积极探索并充分发挥学院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新功能,形成“大新闻”的立体架构,落实审核责任人制度;
5、部门成员务必及时了解并掌握其他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动态,推动学院网络平台的不断发展。
第十一条 文艺部
(一)积极组织全院同学开展各类文娱活动,活跃同学们的校园生活氛围;
(二)作为第一职责部门筹备学院迎新晚会、元旦晚会、团委风采大赛等文艺活动,丰富同学们的文化生活;
(三)积极与大学生艺术团等其他高校的文艺部门进行交流,吸取新颖的文化活动形式;
(四)发掘、培训具有文艺爱好的同学,为学院文艺工作储备后续力量;
(五)设计、组织文娱活动,增进师生之间的文化交流。
第四章 增补制度
第十二条 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增补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录用公告;
(二)由自荐人提交申请表;
(三)进行资格审查;
(四)对合格者进行公开答辩;
(五)现场投票。答辩环节结束,由在场同学对面试者进行现场投票,并将各面试者所得总票数进行现场唱票,按百分比计入总分,满分十分;
(六)由学院老师及学生会部分成员对答辩入围成员进行面试考核,考核完毕,进行现场打分,满分十分;
(七)按照投票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确定各候选人排序;
(八)对候选人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九)通过考核后,部长、干事由主席正式任命,并向全院同学公开录用结果。
(十)学生会增补工作完成后,成员的考核期为一个月,考核内容如下:
①政治素质,行为表现。自觉学习政治理论,拥护党的领导,思想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②工作态度。牢固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有强烈的责任感,能以大局为重;
③工作能力。熟悉本职工作,决策能力强,工作方法灵活多样,按时完成任务,不弄虚作假;
④协调协作能力,群众基础。互相团结,善于协作,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同学中威信高;
⑤工作业绩。工作成效显著与否,组织参加各类活动成绩如何。
考核期满,由主席团及团委老师对考核成员进行点评,以上内容如有不合格者,需撤去其职务。
第十三条 学生会纳新工作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纳新公告;
(二)由自荐人提交申请表;
(三)进行资格审查;
(四)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面试;
(五)对面试合格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六)根据面试答辩情况,由主席团成员及所在部门部内成员进行现场投票及讨论,结合同学本人是否服从调剂意愿,根据当年学生会的拟定纳新名额及投票排名确定各部门新成员,最终结果由学院官网予以公布。
第十四条 例会是学生会自我管理和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
例会或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遵守会议流程,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严格做好会议记录;
(五)部长例会每学期部长不得以任何原因请假缺席超过3次,一经超过3次,给予撤销职务处分;
(六)部长例会召开周期为每2周1次,副主席和部长可依据部门活动进展进行浮动安排,原则上不得低于每月1次。
第十五条 值班是学生会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学生会全体成员均有值班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正常的值班秩序。
(一)学生会成员有义务及时向办公室反馈个人适合值班时间信息并积极配合办公室做出相应的值班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旷工;
(二)各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需进行签到,并对值班室进行整理打扫,保证值班环境的干净整洁,提高值班同学舒适度;
(三)值班室内不允许个人给电动车电瓶进行充电,保证值班室用电安全;
第十六条 需要值班请假的,参照例会制度中相关请假办法。
值班表现纳入考核,具体考核、奖惩措施参照考核制度与奖惩制度。
第十七条 各部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之前,拟一份本学期该中心总体工作计划交至团委。部门起草的工作计划需由办公室整理、主席团审核完毕后交至团委;对于学生会整体的工作计划由办公室主要负责起草,主席团审核完毕后交至团委。
第十八条 各部门在学期末,起草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办公室负责起草一份学生会工作总结由主席团审核完毕交至团委。
第十九条 各部门组织活动前一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周内交工作总结(包括书面材料、活动照片、新闻截图)。
第二十条 办公室负责制定电子档案制度,对学生会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统一电子存档。
第二十一条 活动开展前要求各部认真规划,考虑完备,书面策划要求格式统一、内容合理、切实可行。(标题、正文字号、字体、行间距、页边距等格式由办公室统一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学生组织,经费的收入和支出务必用于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办公室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在活动开展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由团委老师审阅,并交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办公室统筹经费使用,活动结束后应将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由办公室处长交由团委,由副主席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各部门报销凭条一律采用正式税务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任何活动经费的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中做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由所报销活动内容、报销日期、申报人、审核人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第二十五条 活动主要负责部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团委批准。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会的任何活动帐目应清楚明了,由主席团授权办公室审查,审查后向团委提交费用使用表。
第二十七条 为加强学生会干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十八条 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8分,作为学生会平时量化分值。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成员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学生干部综测加分时将实际所得量化分数占总分(10分)的百分比乘以该职务的总分进行综测加分,最高不超过120%。
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第二十九条 每月月末,各部长需整理一份部门成员当月工作参与表,详实介绍该部门当月工作中,部门各成员的任务分配和参与情况,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后交至副主席,由副主席负责审核,如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所有参与人员给予撤销职务处分,副主席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 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 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部门所有成员:
(一)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1)工作计划、活动策划与总结和月报表等书面材料,每缺一份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者,部长每次扣2分。
(2)工作计划或部门活动策划及工作总结由团委及主席团认定不够认真的,部长每次扣2分。
2、认真参加部长例会及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1)无故缺席(会前未和分管副主席请假者)每次扣2分;
(2)部长例会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部长每次扣2分;
(3)迟到、早退每次各扣1分;
(4)会议(含部长例会)中不积极发表观点,玩手机者每次扣1~2分。
3、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形象的言行视情节轻重扣2~4分。
4、学院大型活动需主席、副主席、部长带领干事一同参加,部长因事未能参加者,需向副主席请假并指定部门临时负责人:
(1)无故不参加者:干事扣2分,部长扣3分,主席及副主席扣5分;
(2)无故迟到者:干事扣2分,部长扣3分,主席及副主席扣4分。
5、各部门成员存在经费错报者由办公室负责审查,并视情节扣2~3分。
(二)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被采纳的每次加2-3分。
2、学生会成员为院学生会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院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分。
3、主动申请部门创新性活动,由团委审核通过并成功举办的部门每次加2分。
4、申请活动并成功举办的部门:部长在日常量化分数对应的综测加分基础上额外加0.3分综测分,干事额外加0.2分综测分。
第三十二条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第三十三条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1、一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布置任务者。
2、开会不认真者。
3、对待部门工作不认真者。
第三十四条 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1、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2、不按时提交本部门(学生会)总结、申报材料等相关工作材料的,实行记名累加制:部长在规定时间内三次不按时提交本部门相关材料的,经主席团反应查实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
3、部长例会每学期部长不得以任何原因缺席三次,一经超过三次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
第十一章 退出机制
第三十五条 所有提出辞职申请的成员,必须具备正当理由,形成书面申请,经组织批准后方可辞职。
第三十六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辞职,须由本人向团委递交申请表,经主管老师审查批准后方可辞职。
第三十七条 部长辞职,须向分管副主席递交申请表,经学生会主席与分管副主席批准后方可辞职。
第三十八条 部门副部长辞职,须向部长递交申请表,并由部长转交至分管副主席,经分管副主席与主席批准后方可辞职。
第三十九条 部门干事辞职,须向部长递交申请表,经分管副主席与主席批准后方可辞职。
第四十条 所有任职期间辞职的成员,本学期综测不按其辞去的职务加分。
第四十一条 无故缺席会议、值班、活动,或无故未完成布置的任务达3次,及因故未参加部长例会达3次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四十二条 部门干事任期一年,在职期间,除特殊客观原因外,不允许私自退出学生会队伍,对于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干事,将其情况全院通报。
第四十三条 副部及以上任期自换届公示之日起,到下一任换届完成为止,在职期间,除特殊客观原因外,不允许私自退出学生会队伍,对于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学生干部,将其情况全院通报,不发放干部资格认证证书。
第四十四条 所有任职期间擅自离职的成员,本学期综测不按其擅自离开的职务加分并取消相关评优资格。
第四十五条 近一学期内有一门及以上课程(包括考查课)不及格的成员,予以劝退。
第四十六条 工作上出现严重判断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成员,予以免职,并将其情况全院通报。
第四十七条 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态度不端正,在职期间偷懒、懈怠、推脱,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影响学生会工作的成员,予以劝退,情节严重者予以免职或罢免,并将其情况全院通报。
第四十八条 工作作风不当,影响学生会形象,违背学生会规章制度,违反校纪校规、国家法律的成员,予以罢免,并将其情况全院通报。
第四十九条 劝退部长需由分管副主席撰写报告表,经主席批准后方为有效,并存入档案;劝退部门副部长需由部门部长撰写报告表,经分管副主席批准后方为有效;劝退部门干事需由部门副部长撰写报告表,经部长批准后方为有效。
第五十条 所有任职期间被劝退、免职或罢免的成员,本学期综测不按其被劝退、免职或罢免的职务加分;学生干部不发放其被劝退、免职或罢免职位的干部资格认证证书。
第十二章 制定(修订)章程程序
第五十一条 学生会组织制定(修订)章程,应广泛听取学院师生代表的意见建议,使章程制定(修订)成为学生会组织凝聚共识、改革创新、规范发展的过程。
第五十二条 学生会组织应当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成立章程制定(修订)起草小组开展章程的制定(修订)工作。
第五十三条 章程草案(或修订案)应当经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院团委审核后形成章程送审稿和说明,报上级学联核准。
第五十四条 章程草案(或修订案)经上级学联核准后须报学院党委审定,党委审定后交由学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制度由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学生会制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第五十六条 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适应本部门的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各级职务加分标准:职务 | ||||
主席 | 副主席 | 部长 | 副部长 | 干事 |
0-1.6 | 0-1.4 | 0-1 | 0-0.8 | 0-0.5 |
注:
(一)院学生会干部比同级别院学生会干部多加0.1分。
(二)其他由学院各部门牵头成立的学生组织按照部长标准加分。
(三)楼长、系部学生会干事分别按照学生会干事标准加分。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 |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
1 | 孔紫岩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18级 | 32 | 否,有一门因病缺考 |
2 | 锁孝如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19级 | 35 | 否 |
3 | 惠雨薇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18级 | 28 | 否 |
4 | 苌雅晴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20级 | 5 | 否 |
5 | 李丹晴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20级 | 13 | 否 |
6 | 陈争 | 共青团员 | 药学系 | 19级 | 19 | 否 |
7 | 倪靖颜 | 共青团员 | 临床系 | 20级 | 28 | 否 |
8 | 王璇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20级 | 41 | 否 |
9 | 李佳丽 | 共青团员 | 临床系 | 20级 | 32 | 否 |
10 | 方玥雯 | 共青团员 | 临床系 | 20级 | 10 | 否 |
11 | 刘顾岩 | 共青团员 | 临床系 | 20级 | 18 | 否 |
12 | 仇宇豪 | 共青团员 | 临床系 | 20级 | 12 | 否 |
13 | 王玉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18级 | 36 | 否 |
14 | 杨俊杰 | 共青团员 | 临床系 | 20级 | 49 | 否 |
15 | 郑雪梅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20级 | 18 | 否 |
16 | 鲁慧 | 共青团员 | 临床系 | 20级 | 41 | 否 |
17 | 邱奥强 | 共青团员 | 药学系 | 19级 | 8 | 否 |
18 | 刘壮壮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20级 | 18 | 否 |
19 | 邰连品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20级 | 19 | 否 |
20 | 汪建玥 | 共青团员 | 临床系 | 20级 | 15 | 否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
办法及选举办法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选举办法
(草案)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 经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党委、市学联等上级部门同意,本次学代会选举产生皖北卫生职业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委员15人。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筹备委员会负责。
二、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5人组成,采取差额选举产生,大会设主席团成员候选人15人,差额10人。参加本次大会的学生会委员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 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4人。监票人由代表团从非候选人的代表中推荐,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票人中提名,经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工作。
四、 选举时实到会正式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五、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右侧的符号栏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右侧的符号栏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不划“○”的视为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无效。选票一律用黑色、蓝色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为无效票;部分书写模糊的选票,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六、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 获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则得票多者当选;如被选举人获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得票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获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是否再进行选举,由大会筹备委员会决定。
八、 选举投票顺序是:总监票人、监票人、主席台成员和各代表团代表。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九、 候选人得票情况由总监票人宣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过程中如出现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筹备委员会议决。
十、 本选举办法由大会筹备委员会提出,经大会通过后生效。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含召开时间、地点、代表数量、主要议程、宣传报道链接、现场照片等)
大会正式会议时间为2021年11月13日,地点在新报告厅。学院党委书记解福来,副院长石洋,纪委书记朱冬苦,副院长刘秀云,党委委员、总务处处长张全亮,各系部团总支书记,团委老师,学生委员会候选人以及各系学生代表共计170人参加此次会议。
1、介绍到会领导、老师;
2、宣布大会开幕,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3、致开幕词;
4、兄弟院校代表致贺词;
5、院党委书记致辞;
6、听取审议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7、审议通过《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草案)》;
8、审议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9、审议通过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草案);
10、审议通过学生会委员会候选人名单(草案);
11、选举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主席团成员;
12、宣布选举结果;
13、致闭幕词;
14、宣布大会闭幕,奏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歌《光荣啊,中国共青团》。
报道链接:/html/2021/11/123/22120.html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选举大会代表的名额、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的名额及分配原则
本大拟定学生代表130名,其中大专生代表92名,中专生代表38名,其中女性代表占比不少于30%;总代表人数超过全校人数的1%。各学院、年级班级名额依比例进行分配,非校级学生会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
(一) 代表的资格条件
1.有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学籍的专科生、中专生
2.遂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和代表性;
4.由各学院学生分会在专业学院领导的指导下选举产生学生代表,代表资格必须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核后方能生效。
5.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三)代表的产生办法
(1)代表的产生,根据民主中制的原则,自下而上提名,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选举产生。
(2)各系部团总支书记、学生分会主席,青协、各社长,直接作为正式代表,不占班级代表的名额;
(3)第二届学生会候选人,第一届学生会成员作均为正式代表,以上代表不占各学院代表名额。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无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刘凌 | 兼职团干 |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安徽省学联秘书处邮箱2354000012@qq.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63.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