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ocomplete="off"
  • 蓝色
  • 红色
  • 绿色
欢迎访问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学生处网站!
今天是:
站内搜索:

    宿州卫校加强对学生学籍和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工作

    作者:学生科   更新时间:2009-02-27 09:19:45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国家助学金是国家的惠民政策,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中职学生的关怀,宿州卫校对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极为重视,做到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专人负责,建立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力争在国家助学金的发放中,做到准确无误。国家助学金建立在学籍管理系统基础之上,为防止助学金在发放中有漏报、错报现象发生,特制订以下具体措施。
      一、指导班主任加强对学籍管理规定的学习,加强对有关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习,把握政策按章办事。
      二、加强对班级人数动态的管理,近年来我校招生数屡创新高,给学籍管理及国家助学金管理带来一定难度,学生学籍如有异动,如学生自动退学、休学,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科分管学籍和助学金的同志;如学生无故离校,应及时通知家长并限期返校;如其离校时间超过60学时(一天按6学时计算),按照《安徽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39条规定执行;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生科分管学籍和助学金的同志,停发助学金、注销学籍。
      三、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学生自动退学、勒令退学、开除学籍或休学等情况,应及时到学生科办理相关手续,班主任不能以任何借口隐瞒不报。为更好的统计学籍及助学金,特印制一份学生学籍异动确认表,此表在报学生学籍异动时使用,一式三份,班主任、学生科、分管学籍及助学金的同志各保留一份,存档备查。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在学籍管理和助学金管理中,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对于因工作疏忽所造成的失误,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宿州卫校学生科   周廷化
    2009-2-26
  • 上一篇:宿州卫校召开09年度第一次学生工作会议
  • 下一篇:宿州卫校召开09年度第二次学生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