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学生科 更新时间:2008-04-30 15:23:58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凡2008年毕业生,请于5月10日前将出生年月日(按身份证号码显示填写)报原班主任处,以便办理毕业证,过期责任自负!!!
请相互转告!!!
学生科 2008.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