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教务处 更新时间:2023-03-29 23:12:22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体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爱好和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和省厅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2021年秋学期开学初进行转专业工作。
一、转专业对象
本次转专业仅适用于我校正式录取2021级大专学生;
二、基本原则
(一)学生可根据特长或意愿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专业,按照程序从一个专业转到另一个专业学习。
(二)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含获准转专业放弃者)。
(三)新生在开学报到完成转专业。
三、转专业条件
(一)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二)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根据学习兴趣、志向转到其他专业者;
(四)普高生源只能在校内普高招生专业范围内转专业,分类招生生源只能在校内分类招生专业范围内转专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允许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如社会扩招、定向培养等),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2、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的;
3、已认定为应退学者。
四、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学生申请。新生可在新学期的开学报到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经家长同意签字后,将相关的申请材料交所在系部,经所在系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统一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教务处。
(二)教务处复审。教务处根据相关规定对各系部提交的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在一周内完成复审工作。
(三)院领导审批。复审无误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正式发文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学校予以办理转专业,同时以文件上报省厅在学信网予以变更。
五、有关事项
(一)学生转专业后,必须严格执行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未获准转专业之前,必须参加原专业学习并接受原系部管理,否则按违纪处理。
附:转专业申请表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编号:第[ ]号
学生基 本情况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
班级 | 招生 性质 | 分数 | |||||
准考证号 | |||||||
录取专业 | 拟转入专业 | ||||||
1、学校资源条件允许2、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 | |||||||
注意事项 | 本转专业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将不得反悔,请慎重选择 | ||||||
申请理由 |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转出系部意见 |
辅导员: 年 月 日 |
系部:签 字(盖章): 年 月 日 | |||||
转入系部意见 | 系部:签 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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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意见 |
签 字(盖章): 年 月 | ||||||
学校意见 | 签 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学籍管理 办理情况 | 签 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本表一式两份,教务处、系部各保留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