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教务处 更新时间:2023-03-29 16:13:37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各系(部):
按照《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管理办
法》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2022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各系(部)成立考核小组,根据《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实施细则》(附件)对教师个人学年度教学工作进行考核,将考核情况记录在《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表》(附表1)中,同时提出考核等次的初步意见,并将考核结果汇总填报《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附表3),按时间要求,将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表和汇总表报学院教学质量考核办公室,由院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等次并公示,考核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二、时间安排
1.9月21日~9月30日各系(部)组织考核并公示。
2.10月10日之前将考核结果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同时将电子版的考核结果汇总表发至272228979@qq.com。
3.10月11日~10月14日学院审定并公示。
三、有关要求
1.请各系(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由党总支书记、系(部)主任、教学秘书、督导组成员、各教研室主任和3-5名教师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
2.各系(部)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对待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3.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切实做好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4.严格执行考核时间节点,确保考核工作按时完成。
5.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或严重干扰考核工作的,可以直接定其为不合格。对违反考核纪律者,可视情节给予处分。
附件:《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实施细则》
教务处
2022年9月19日
附件: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实施细则
为推进我院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测和保障体系,不断深化教学管理改革,强化教学过程监控,明确教师教学工作职责,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皖教人〔2011〕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目的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是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促进教师将主要精力投入教学工作,加强教学改革与研究,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善教学方法、手段,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科学严谨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对教师教学质量及水平给予客观的阶段性评价,从而获得全面、可靠的教学质量信息,为学校制定政策措施、优化管理等提供参考依据,为教师岗位聘任、教学评优、职称评审等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公开原则。根据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教师工作的特点,坚持实事求是,公开考核方法、内容和结果,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
2.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考核实行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分项考核实行定量评价,按百分制计分,最终结果实行定性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全面综合评价原则。采取分层次与分类别的方式,自下而上,以教学单位评价为主,坚持日常考核与学期学年考核相结合,全面评价教师教学质量。
4.考核与促进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日常教学过程的评价,及时反馈教学评价信息,督促教师整改,以提高评价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促进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三、考核组织机构
为做好此项工作,学院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解福来
第一副组长:申正付
副组长:刘秀云 来景辉
成 员:张凯 方虹 周廷化 田贞尚 杨俊山 邓斌菊
下设教学质量考核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主任: 来景辉
成员:张伟 苗长城 张志萍 李中荣 陈丽君 陈明慧
韩芳 李冬娟
各系(部)成立以负责人为组长的考核小组,成员由各系(部)决定,同时,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批准。
四、考核对象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对象为学院在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以下统称教师)。教师如进修、访学、长期病假等原因未承担学校教学任务的不参加考核。外聘教师可参照执行。
五、考核程序
1.在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各系(部)考核小组组织完成本学年度的考核。
2.各系(部)将考核结果报送教学质量考核办公室,经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确定考核等次,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反馈本人。
3.学院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报告形式将全院考核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
六、考核内容
教学工作(含理论教学、实验和实践教学)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教学效果评价、学生测评、系(部)领导评价、院级督导评价、同行评价以及教案评价。另外,根据教师当年教学业绩或者教学违纪等情况进行加减分(加分不超过20分,减分不限)。
七、考核方法
(一)系(部)考核
1.学生测评 结合教务处月考核测评和网上学生评教结果取平均值,对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教学及教学准备情况进行评价。
2.系(部)领导评价 由党总支书记、系(部)主任结合平时工作表现、工作态度、系(部)督导结果对本系(部)教师进行评价。
3.院级督导评价 结合院级教学督导组对教师的教学活动,全面进行督导、检查、评价。
4.同行评价 由系(部)各教研室教师对本教研室任课教师进行评价。
5.其他加分减分 根据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加减分项目予以审定加减分。
(二)学院审核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对系(部)报送的考核结果予以审核并公示。
八、考核结果
1.考核等次的确定。教师教学质量实行等级考核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系(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能超过本部门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25%,合格及不合格等次比例不得低于本部门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和良好等次:
(1)学年内出现教学事故者;
(2)学年内因教学工作受到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
(3)无教案或教案被评价低于60分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不合格:
(1)学年内出现重大教学事故一次以上者;
(2)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学院的教学任务及考核任务者;
(3)有违法违纪及师德师风问题者。
九、考核结果的应用及申诉办法
1.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结果作为学院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岗位待遇兑现的依据之一。
2.教师教学考核结论将作为教师留任、教学评优、职称评聘、岗位聘任等的基本依据,并作为教师参加各项评优评奖的重要条件。
3.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在下一学年度暂停教学工作,进行整改和进修提高,达到要求后,方可重新上岗;若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达相应要求,学院将降低其岗位聘用等级或将其调离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4.对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教师,可在接到结果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院教学质量考核办公室提起申诉。院教学质量考核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在接到申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如需改变评价等级的,报院长审批通过后执行。
十、其他事项
1.本《细则》中未能涉及的相关加分、减分项目,由个人申请,系(部)初审,教务处审核,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参照相近项目标准执行。
2.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1: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表
附表2: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加减分项目
附表3: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表1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系(部) | 教研室 | 职 称 |
类 别 | 项 目 | |
基本 情况
| 本学年承担课程门数(选修课、继教等) | 门 |
本学年共完成学时数(或实验准备学时数) | 学时 | |
本学年教研室同类教师平均学时数 | 学时 | |
考 核 内 容 | 得 分 | |
评价 项目 | 学生测评(40﹪) | |
系(部)领导评价(20﹪) | ||
院级督导评价(25﹪) | ||
同行评价(15﹪) | ||
加分 项目 | ||
减分 项目 | ||
总分 | ||
系(部) 考核 等次 |
系(部)负责人(签名) 系(部)(盖章) 年 月 日 | |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
学院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 年 月 日 | |
个人 意见 |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表2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加减分项目
系(部): 教研室: 姓名:
类 别 | 得 分 项 目 | 成 绩 | |
教学类加分 | 项目 | 本年度获批质量工程及教学研究项目:国家级每项加5分,第二、三名参与人依次加3、2分;省级重点每项加2分,第二、三名参与人依次加1、0.5分;省级一般每项加2分;校级重点项目每项加1分,一般加0.5分。 | |
成果 | 第一作者发表教学研究论文:I类期刊每篇加5分,II类期刊每篇加3分,III类期刊每篇加1分,IV类期刊每篇加0.2分。 教学成果奖:国家级前5名受奖人员分别加7、5、3、2、1分;省级前5名受奖人员分别加5、4、3、2、1分;校级前3名受奖人员分别加3、2、1分;省级教学名师加2分,校级加1分;省级教坛新秀加1分,校级加0.5分。 | ||
其它 | 指导学科竞赛获奖、大学生创业创新项目:国家级加3分/项,省级加2分/项,校级加0.5分/项; 培训指导:青年教师导师加1分; 各类教学竞赛获奖:国家级加3分/项,省级加2分/项,校级加0.5分/项。 授课量:(门数-1)*0.5 | ||
科研类加分 | 项目 | 本年度获批科研项目:国家级每项加5分,第二、三名参与人依次加3、2分;省级重点项目每项加3分,第二、三、四、五名参与人依次加2、1.5、1、0.5分;校级重点项目每项加1分,一般加0.5分。 | |
成果 | 第一作者发表科研论文:I类期刊每篇加3分,II类每篇加2分,III类每篇加1分。 科研成果奖:国家级前3名受奖人员分别加5、3、1分;省级前3名受奖人员分别加3、2、1分。 | ||
其它 | 获批国家专利:5分/项; 学术报告或讲座:由学院或系(部)组织面向全院教师举办学术报告或讲座0.5分/次。 | ||
减分 项目 (减分不限) | 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教学任务者,视情节减5-10分。 | ||
未经学院批准擅自去校外兼课或兼职者,视情节减5-10分。 | |||
出现一般教学事故者,一次扣3分;出现严重教学事故者,一次扣10分。 | |||
其它违反教学规章制度和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酌情扣分。 | |||
总 分 |
备注:每位参加考核的教师加分项目总分每次最高不得超过20分,其中科研类加分不超过5分
附表3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
部门(公章) 填表日期:
序号 | 系(部)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专业技术职务及学科 | 学生测评 | 系(部) 领导评价 | 院级督导 评价 | 同行评价 | 考核结果 (总成绩) | 考核结果(等次)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填表人: 系(部)负责人:
填表说明:
1.所有参加教学质量考核的教师均须上报。
2.“出生年月”采用“YYYY.MM”格式,如1972年7月,填写为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