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教务处 更新时间:2020-09-29 16:18:21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14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我校高等教育内涵建设,进一步加快我校高水平技能型大学建设,加速提升我校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经研究,决定先开展2020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共设一流专业、一流课程、一流师资、实验与实践教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课程思政建设项目、高等学校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计划和线上教学工作特需项目共九个类型项目。
二、申报说明
1.各教学单位应按照人才培养、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教师队伍培养的要求进行整体、系统设计,严格按照申报指南中的要求自行选择项目类型进行申报,学校进行评审、校内公示和推荐。
2.为规范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称,请各项目申报人严格先行遵照《2020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见附件)要求填写项目名称,如有变化以省教育厅最新通知为准,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为保证成果主要完成人信息正确无误,申报教学成果奖时,务必保证汇总表、申报书封面与申报书中的主要完成人的人数、人名信息完全一致,三者信息如不一致,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3.有尚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再次主持申报同类别项目,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省级质量工程中获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别省级项目;例如已经立项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并且尚未结项,本次不得申报一流课程大类下的任何课程类项目,但可以申报其他大类下的项目;同一门课程只能申报一个课程类项目,该项由各申报单位先在本部门内部先行审核,学校初审时发现人员有未结项申报者,将不予上会评审,出现上述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
4.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规定,为有效预防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建立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黑名单”制度,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学校或者相关部门查处的老师和以往省级质量工程建设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将被纳入质量工程管理系统“黑名单”。
5.项目申报书将直接存档,不再返回修改,因此申请人务必规范填写申报书(包括各种签字、盖章等),对于签字盖章不全或填写质量、版面特别差的申报书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评审。
6.各单位要先行审查本单位报送的申报书及汇总表(见附件),请各位申报老师将电子版于2020年10月5日18:00前发至公邮ahszwbwy@126.com,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20年10月8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杜庆波老师处,所有材料需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
教务处
2020年9月28日